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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奖学金评选方案


发布时间:2019-09-09 作者: 审核人:  点击:

外国语学院2019年学校奖学金评选方案

为了鼓励我院学生刻苦学习,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,根据《湖北工程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》、学工部《关于做好2019年学校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》的有关要求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特成立了外国语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,制定2019年学校奖学金评选方案。

一、外国语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

  组  长:鲁定元  操时尧

  副组长:黄文娟  肖美良

  成员:学工组成员及学院全体班主任老师及各班班长、团支书、学委。

二、评选对象:

本次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大二以上(含大二)的全日制普通本、专科学生,其中专升本进入本科阶段第二年的学生。

三、学校奖学金的等级标准和评定比例

特等奖学金2000元/人·学年,占学生总数的1%;

一等奖学金1000元/人·学年,占学生总数的3%;

二等奖学金500元/人·学年,占学生总数的5%;

三等奖学金300元/人·学年,占学生总数的9%;

四、参评基本条件

1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2、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
3、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
4、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,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。

五、评选办法

1、评选办法。学校奖学金的获得者原则上为2018-2019学年度学业成绩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30%(公选课成绩不计入)。计算公式:

学业成绩计算办法:学业成绩=∑(成绩×课程学分)/(2018-2019)全学年课程学分之和;公共选修课成绩不计入。

   2、本学年内 ,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参与此次评选:

⑴违反校纪校规,考试舞弊,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;

⑵有课程补考或学业综合成绩在专业排名居于后1/3者。(公共选修课成绩不在统计之列);

(3)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同试卷的缓考学生

(4)有考试课程不及格的学生。

3、年级按专业进行综合测评。

六、评选程序

1、学生个人申请。

2测算学业成绩以专业教学班级为单位,根据外国语学院办公室提供的各科学业成绩,各教学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,不少于五位学生代表(含班长、团支书等主要班干部和普通学生代表)的学业成绩测算小组,对本班学业成绩予以客观、真实的测算。涉及同年级同专业的平行班,由各平行班之间自行商议共同测算,保证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同学在一个测评小组测算出学业成绩,然后按照分数高低进行排序,并在本班中予以公示后,学生签字确认。

3、审批程序:通过个人申请→班级民主评议(班级公示1天)→确定拟获奖名单→院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初审→公示(公示期不少于3天)→党政联席会议研究→填报初审名单汇总表→学工部(学生资助管理中心)集中复审并公示(公示期为3天)→报请学校审批。

七、评选要求

1、纪律要求。请各班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。在评选过程中,务必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”的原则,规范程序,严把标准,对有争议的人选要认真进行复核,严禁弄虚作假,一旦查实将取消评奖资格并给予相应处分。

2、时间要求。请各班级将拟获奖名单在本班公示一天后,并于9月15日(星期日)周日点评时间,将本班的《外国语学院2019学校奖学金班级评议记录》(附班主任签字的班级公示图)和学业成绩测评表(附班主任、测算小组成员、学生确认签字),奖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(附班主任签字及电子版一并交由学工办路小岚老师。

3、做好教育工作。希望各班把奖学金的评选工作与思想政治教育、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,最大限度地发挥奖学金评选的育人功能。

八、补充说明:

1、奖学金应该用于学习和生活方面的必须消费,不得用于挥霍或其他不当用途。

2、其他未尽事宜,由外国语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解释。

附件:

1、《外国语学院2019年学校奖学金名额分配表》;

2、《湖北工程学院2019学校奖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》。

3、《湖北工程学院学校奖学金申请表》;

4、《学业成绩测评汇总表》。

5、《外国语学院2019年学校奖学金班级评议记录》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外国语学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二年九月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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